2006年2月14日 星期二

e觀點(7)--難道台灣連棒球,都只能有積極管理

別緊張,在棒球國度出現的文章,一定會跟棒球有關!!

美職挖青棒 棒協:教育部該管
這是今天出現在報紙上,棒協對於中農林旺億已被美國職棒紅襪隊簽走時的反應
---希望身為主管(學生)機關的教育部要管(也就是希望教育部能夠限制高中生提早與職棒簽約)
相信這個消息及棒協的反應一出來,贊成小選手提早放洋的與希望能夠留在國內貢獻的球迷一定又是壁壘分明,
先別急著表態贊成或反對,不妨用另一個不同的角度來看待棒協希望教育部該管的這件事.

其實對於棒協這樣的說法,只對了一半;或者該說是事實沒錯,但是動機錯誤,
教育部的確是該管,但是卻不一定是要站在與棒協相同的立場(限制提早與職棒隊簽約)去管理,
而應該是站在教育的立場去管理,或是站在如何對學生(或是對這些小朋友)最好的角度去管理,
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受教育方式的權利,
就像有錢(有能力)的家長,認為目前國外的教育方式較能啟發小朋友,因而提早就將小朋友送去外國當小留學生;
而同樣的,有突出能力的棒球小選手,如果本人與家長都認為去國外的棒球訓練環境目前比國內好很多,
認為去國外接受訓練,可以比在國內接受棒球訓練(球技教育)學的更多,進步更快,我們憑什麼反對?

今天這些高中生(或是大學一年級生),都不會滿20歲,依我國民法來說,也都是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為的契約行為(與職棒隊簽約),一定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同意,才屬有效,
在棒協來說,因為其所主管的事項是業餘棒球(包含學生棒球),所以對於已經簽下職棒球員約的高中生,
的確是可以禁止其在高中出賽----因為簽了職棒約後,視同從業餘轉為職業,則其已不具有業餘身份,
這是對的限制,就如同美國大學籃球(NCAA),對大學籃球選手與職業籃球隊(NBA)的接觸,
也是有嚴格的規範一樣,一但違反,輕者禁賽,重者取消出賽資格(失去大學打球的舞台,失去成長的機會)
但是對於並不是主管棒球的教育部來說,就不一定需要在棒球的立場,而應該照其主管教育(學生)”的立場,
給予學生及其家長必要的輔導或管理,使得他們能選擇對自己的最好方式
在現在這個棒球全球(大聯盟)化的潮流下,如果赴美挑戰大聯盟並沒有違法,且已經是勢不可擋,
那為什麼不能反過來站在協助的立場,指導及輔助這些沒有簽約經驗,容易被經紀人簽著走的家長及學生,
讓他們能夠為自己爭取到最好的待遇,及最適當的處理方式(對後續就學以及兵役等等的相關問題)
教育的目的,在於讓我們能夠學到足以做人處事的道理及方法,
對於這些棒球學生來說,這不正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嗎?對於教育部來說,這不也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機會?

難道我們台灣現在只能有一種思考方向?
就如同現在的台灣政府一樣,如果因為整體世界經濟潮流,或是在國內投資設廠已無法使得廠商生存,
因而使得而赴大陸投資已是不可避免的趨勢,那麼整天在自己家裡喊積極管理
拼了命想要限制或阻擋台商去大陸設廠或是投資,而不思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則結果就當然是像現在這樣: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僅政府無法根絕完全限制,廠商因為得不到政府的幫忙,只好淪於單打獨鬥
而對那些發展已有實力的超級大廠商(如華碩,鴻海等等),政府真的敢限制他們嗎?

有了以上的概念後,然後再回過頭來看高中棒球選手提早(或是未服兵役大學棒球選手)MLB球隊簽約的事,
就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了,
同樣的,如果挑戰最高的棒球殿堂已經是世界潮流,或是在國內的棒球環境,已經無法使得這些球員更進步,
因為使得有頂級潛力的高中生提早與MLB球隊簽約赴美已經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整天在家裡喊積極管理
(棒協)拼了命想不讓這些選手出國,希望留為己用,而不思國內整體培育制度及環境的改善,
那麼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發生像郭泓志事件一般弄得兩敗俱傷的情景,也就不會太意外了!
而對於像王建民,曹錦輝及陳金鋒般成功的抵達大聯盟的選手,棒協是不是也只能對他們卑躬屈膝?
(看看棒協這次對於WBC30人名單中癡等王建民及陳金鋒的那個樣子就可見一般了)

對於棒協來說,思考的方向難道也只有一種?
棒協的主要目標,廣義的是怎樣讓台灣的棒球發展的最好,狹義的則是如何讓棒球在國際比賽中取得好名次,
那麼,如果依照近幾年來的邏輯---
國家隊的組成越來越依賴旅外大小聯盟選手,而他們的表現,也明顯得比國內培育出來的選手要好---來看的話,
那麼棒協為了狹義的打好國際賽的目標,是不是反而該鼓勵小選手多多赴美,讓選手的成長能夠更為快速?
就算即便是為了廣義的讓台灣棒球發展更好,也不一定是要將選手留在國內培養後,在國內打職棒,
因為職業棒球是私人企業,這個職業棒球聯盟的興衰,能否吸引人才加入及球迷進場來看比賽,
不該是由主管業餘棒球的棒協來承擔,而該是由這個職業棒球聯盟本身要該擔心的事!!
而未來可以加入中華職棒聯盟,領職業級的薪水,享受職棒隊球迷的歡呼聲及知名度,
還是未來有可能像王建民曹錦輝及陳金鋒等大聯盟球員帶來更高等級財富,享受全國性的知名度及支持度,
哪一項對有志於從事棒球運動的小朋友們及其家長們更具吸引力,其實到現在也沒有定論,
如果是後者,那麼棒協為了台灣整體棒球的發展,是否就試著去換一個腦袋了……

如果為了我們的外交好,
我們的政府,都可以對一個吃了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而仍然先有效開放,再積極管理,讓美國牛肉進口,
我真的不知道,為了我們的小選手的未來及我們的國際賽成績好,
我們的政府(教育部),為什麼就需要先積極管理,才有效開放?
而對於市場機制的結果,以及人民自己決定的選擇,政府再怎麼積極管理,就真的有用嗎?
如果真的有用,(那麼胡市長,抱歉得罪了)那為什麼原本該嚴加限制的台中某知名酒店,
為什麼依然可以大張齊鼓的開分店,還開在未來分局的預定地旁邊呢!!


如果積極管理真的沒用,那麼為什麼不有效開放,積極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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