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5日 星期六

e觀點(9)--台灣球迷們,妳能接受自由球員制度嗎

什麼?
E.J是瘋了嗎?還是昏頭了?
自由球員制度及複數年合約,這不正是我們中職球迷一直在呼喊的,被認為可以有效改善球員福利,
將中職的勞資關係趨向平等,並將職棒導向自由市場主義的正軌的眾多制度之二嗎?
是沒錯,
不過就如同台灣從過去威權體制走向現在所謂民主制度,而產生的種種亂象一樣,
(什麼亂象?只要轉去新聞台每天晚上都看得到,相信不需筆者贅述)
這些亂象,除了因為是沒有法治(或是法治不夠),人民不夠了解民主真意外,當然還有民主本身就具有的負面效應;
而同樣的,自由球員制度(市場)及複數年合約這個完全自由競爭主義,在MLB已經行之有年的制度,
一樣也有它本身就會隨之而來的負面效果,當然,MLB本身及MLB球迷也吃過它的苦頭,
這些負面效應可以分很多方面來談,今天,筆者只想純談球迷,尤其是中職的球迷,
在面對到這些必定會隨之而來的負面效應(無法以任何制度性的方法防止)時,心裡會有怎樣的想法!!

你能接受隊上第四棒或是王牌投手(在奪冠後)轉隊嗎?
什麼?奪冠後不是隊上氣氛,士氣及球隊實力的最高點嗎?怎麼可能會有球員在隊上奪冠後反而轉去別隊的?
只要實施了自由球員制度及球員複數年約後當然有可能,只要球員的合約剛好在奪冠那年就到期了就有可能,
只要一但實施了自由球員制度後,合約到期的球員就不再受到合約的限制而可以投入自由球員市場,
所謂的主砲第四棒,或是王牌投手的這些選手,也將可以透過自由球員市場的價高者得的競逐,
將自己的身價提高到某一種程度,而這時,就是所謂純粹的金錢考量了,
而只要這個金錢上(也是最實際上)的考量,超越了選手對榮譽(冠軍隊的榮耀)及情感上(球隊氣氛)的考量,
當然就會出現因為可以獲得更高的合約價碼(也是對他的生活更有保障),而跳槽去別隊的狀況,即便是拿到冠軍,
甚至,即便今年拿了冠軍,但是別隊因為積極補強而看來明年很有機會拿到冠軍,
這時跳槽過去,不僅本身可以拿到更高的薪水保障,也有很大的機會明年再拿到一次冠軍,那何樂而不為呢?
需要舉例嗎?
前波士頓紅襪隊的王牌投手Pedro Martinez,在2004年紅襪隊奪下睽違了86年來第一次冠軍,
在陣容沒有太大變化,球隊實力依然堅強的情況下,在2004年球季末,合約到期後,並沒有與紅襪隊續約,
投入了自由球員市場,甚至紅襪也再度開出了34050萬美金(平均11350),外加第4年優先續約權;
但是Pedro還是選擇了對他更有保障的,大都會隊開出的45300萬美金(平均11325)


你可以憎恨隊上高薪球員嗎?
這是對一向認為球員是弱勢而給予球員所有支持的中職球迷的一大挑戰,
會發生這種情形的原因就是因為複數年合約制度對球員來說,所產生的微妙心理變化,
複數年合約,故名思義,就是球員與球隊所簽的合約內容中,是在隊上可以效力超過一年的(視合約年數而定)
就其優點來說,
就球員的角度,尤其是年輕有潛力的球員,或是明星選手來說,是一個很有保障的制度,
可以讓他們不需要擔心未來幾年的生計,也不需要像現在中職一樣,每年底就再來為了薪資調整鬧不愉快,
就球團的角度,也可以不用再擔心這位明星選手打完一年後就有可能被其他球隊簽走而損失戰力,
但是,隨之而來的缺點,
就部份球員來說,很微妙的,前面的那個因位複數年合約而產生的安全保障的心理(即便打不好也一樣拿錢)
會使得球員的企圖心在一拿到肥約後就鬆懈下來,打球不再積極,使得效益及成績下滑;
或是因為有了複數年保障後,開始將心思花在其他的地方,甚至倚著合約向球隊嗆聲導致影響球隊士氣,
需要我舉例嗎?
因為在合約年到期前,提前在球隊談續約,不滿意球隊開出來的價碼而開始在比賽中擺爛的,
說出我有家要養的前灰狼隊NBA球員鎖喉手”L.Speewell<---其實他手上已經有幾百萬美金的合約了!!
因為球團補強不夠積極,或是自己不滿意球團在季後交易動作,認為明年球季依然是奪冠無望的

而放話說把我交易出去,我要換隊的現任MLB巴爾的摩金鶯隊第3棒明星游擊手Miguel Tej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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